落實最高檢一至八號檢察建議 新疆這樣做④丨“四號檢察建議”守護群眾“腳底下的安全”
2022年06月22日 15:43:10 來源: 新疆法制報
新疆法制報 記者王晨 通訊員劉冉升 葉爾登尼
關鍵詞:四號檢察建議
主題:嚴防窨井“傷人”
制發時間:2020年4月
發送對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窨井蓋遍布城市大街小巷,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2020年以來,新疆檢察機關綜合運用檢察建議、公益訴訟等多種方式,與相關單位協同發力,亮劍窨井蓋亂象,推動窨井蓋安全隱患問題得到根本治理。
截至目前,全疆檢察機關共制發涉窨井蓋刑事檢察建議4件、民事檢察建議5件、行政檢察建議4件、公益訴訟檢察建議127件。
近年來,窨井“傷人”事件頻發。為推動有關單位重視窨井蓋安全問題,2020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份維護公共安全的檢察建議——“四號檢察建議”應運而生。該檢察建議書指出當前在施工、管理、養護窨井蓋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從重視窨井蓋管理工作、進一步壓實安全責任、推動管理創新、提升社會參與度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建議。
新疆三級檢察機關積極貫徹“四號檢察建議”,對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進行有益探索,針對窨井蓋安全隱患問題和管理漏洞向負有統籌協調及監管職責的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協同促進行政機關對基礎設施建設齊抓共管,堵塞監管漏洞,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2021年2月,新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履職中發現,該縣多處路段存在窨井蓋破損的情況,且周邊均未設置警示標語和防護措施。該院及時向相關行政單位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開展“問題”窨井蓋專項檢查整治活動。
2021年3月,溫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開展公共安全領域公益訴訟線索摸排時發現,轄區多處道路存在窨井蓋損壞或無蓋現象,為群眾出行埋下安全隱患。該院依法立案審查,并向相關責任單位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履職,對“問題”窨井蓋逐一排查。相關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迅速摸排整改,共同維護、更換“問題”窨井蓋405個。
為進一步提升治理效果,新疆檢察機關打破部門壁壘,強化“四大檢察”有效銜接,有力維護群眾“腳底下的安全”。各級檢察機關堅持依法懲治涉窨井蓋刑事犯罪,強化與公安機關、法院的協調配合,形成合力。針對涉窨井蓋刑事犯罪堅持提前介入,圍繞案件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效引導公安機關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證據,確保案件質量,提升辦案效率。
此外,檢察機關加大對窨井蓋等公共基礎設施安全宣傳力度,增強群眾保護窨井蓋的意識,提升社會參與度,推動“問題”窨井蓋治理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