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負責制定中國籃球青少年發展規劃,科學規劃中國青少年籃球理論、訓練、競賽體系;參與制定中國青少年籃球競賽體系的搭建;參與中國籃球青少年訓練指導書及教學訓練大綱等理論的編寫;協助中國籃協制定青少年籃球優秀人才選撥體系;協助中國籃協制定青少年菁英及普及型籃球教練員培訓方案;向中國籃協推薦與中國青少年籃球理念契合的訓練營外教團隊;參與中國青少年籃球教練員培訓工作,并制定區域總監的培訓和實施方案;協助中國籃協整理國際先進的青少年籃球訓練的資料信息以及人員情況;協助制定中國籃球青少年梯隊建設及訓練、比賽等方案。負責制定符合中國球員特點的訓練內容、方法和手段,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籃球技戰術風格。
要求:年齡為45-65歲之間;身體健康,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同意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曾經擔任過職業籃球俱樂部青訓總監或青少領域相關工作;掌握青少年籃球運動員成長規律及熟悉國際青少年籃球發展趨勢;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至少一年合同并必須在中國常駐時間超過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