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國足協正式發文,因為河北、武漢、湖南湘濤三家足球俱樂部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解決欠薪不低于總額的30%,依據足球字﹝2022﹞121號《中國足球協會關于2022賽季中超聯賽、中甲聯賽、中乙聯賽相關工作的通知》中的有關罰則,決定對河北足球俱樂部、武漢長江足球俱樂部和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各扣除2022賽季聯賽積分3分。